Reference: 科學哲學課程紀要
演繹法(deduction) 最典型(簡單)的演繹法是亞里斯多德的「三段論法」。 大前提: P -> Q (成立) 小前提: P (為真) 則結論: Q (為真) 例如:
歸納法(induction) 在觀察了N個實例p1, p2, p3,…,pn均為真之後,歸納出其通則P為真。 例如:
設證法(abduction) 很像演繹法,但演繹法的結論在此是小前提;演繹法的小前提,在此成了結論。結論不一定為真。許多設計的推論過程是設證法。 大前提: P -> Q (成立) 小前提: Q (為真) 則結論: P (不一定為真) 例如:
類比法(analogy) 前提一: P -> Q (成立) 前提二: r ≒ P (r 類似 P) 前提三: s ≒ Q (s 類似 Q) 前提四: r (為真) 結論: s (為真) 例如:
大前提: 若天下雨則地濕。 小前提:天下雨。 結論: 地濕。* 演繹法可以有很複雜的推論過程,但其基本結構即是三段論法。
看了n天的太陽均自東方升起,歸納得到:每天的太陽均由東方升起。
大前提: 若杯子有把手,則手不會被燙到。 小前提: (想設計)手不會被燙到(的杯子)。 結論: (設計)有把手的杯子。【討論:要設計一個不燙手的杯子,也可能是加一「底座」,而非加「把手」。雖然加上把子可以達成設計目標,但非一定如此不可】
前提一: 健康的肺,可以使身體舒暢。 前提二: 公園綠地如肺。 前提三: 都市如身體。 前提四: 有充分的公園綠地。 結論: 可以有舒暢的都市。